市长出庭,为法治株洲增添生动注脚
2025-11-17 08:41:2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 周子熙 张宁 陈绍飞 | 点击量:5948         

湖南法治报(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周子熙 张宁 陈绍飞)11月13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钟某某诉被上诉人株洲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株洲市人民政府罚款、吊销许可证件及行政复议一案。该案由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智勇担任审判长,株洲市人民政府市长陈恢清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株洲市司法局局长李大,株洲市公安局交警管理支队支队长李朝阳出庭应诉。省、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和相关行政单位、部门代表50余人旁听庭审。

2025年6月9日,钟某某饮酒驾车,路遇市交警支队天元大队开展酒驾醉驾整治执法行动,当场被查。经查明,钟某某已于今年1月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鉴于此,交警部门对其实施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立案、调查,并于6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钟某某作出罚款2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经复议,株洲市人民政府维持了交管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钟某某不服,诉至法院,一审判决败诉后,钟某某依旧不服,上诉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中,审判长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流程。上诉人陈述了自己的上诉理由及请求。陈恢清认真听取了上诉人的诉求,并就案件作最后陈述意见。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我们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倾听民声民意的具体体现。”陈恢清表示,充分尊重上诉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的行为,尊重和维护法院判决,并致力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同时,高度重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力求在未来的执法活动中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完备,行为规范、说理充分,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和认同感。下一步,将聚焦建设幸福株洲,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不懈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全面提升法治株洲、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坚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一切正当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行为、每一起案件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成为株洲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告官能见官,说理有人理。这次的庭审,我服!”庭审结束后,钟某某当场提出撤诉申请。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要举措,也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蒋智勇表示,此次市长出庭应诉,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释放出强劲的示范效应,着力推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又出彩”,有力促进行政争议高效、多元、实质化解,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近年来,株洲两级法院坚持以实质解纷为导向,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效能,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案件立审衔接、“3+N”多元调处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全市法院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高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效果不断增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成效持续显现。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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